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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资本分配杠杆 朗源股份原实控人与三人合谋操纵股价 共被证监会罚没2.2亿
发布日期:2024-09-12 23:30    点击次数:142

在线资本分配杠杆 朗源股份原实控人与三人合谋操纵股价 共被证监会罚没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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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证监会开出一系列罚单,多人因内幕交易、操纵股票被处罚。随着处罚落地,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详情也随之被曝光。其中,三人与朗源股份原实控人合谋操纵股价,被证监会罚没2.2亿。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飞、龙杰、尤立峰)显示,操纵期间在线资本分配杠杆,戚某广(朗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响“朗源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经测算,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操纵期间,主要由戚某广、高飞提供资金,高飞负责联络,传递、沟通交易情况,应认定起主要作用。龙杰、尤立峰安排相关人员共同交易“朗源股份”,应认定起次要作用。鉴于戚某广已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违法所得111667800.76元,其中,没收高飞47857628.90元,没收龙杰31905085.93元,没收尤立峰31905085.93元;对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处以111667800.76元罚款,其中,对高飞处以47857,628.90元罚款,对龙杰处以31905085.93元罚款,对尤立峰处以31905085.93元罚款。

  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股价详情如下:

  操纵期间,戚某广、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响“朗源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账户组竞价申报买入342961700股,其中申报价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买入233402800股,占比68.06%;竞价买入成交297756457股,买入金额2120189684元;竞价卖出成交280387097股,卖出金额2089393742元。2020年8月31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6934160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6.34%。

  2019年9月24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流通股47184800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0.02%。操纵期间共226个交易日,其中,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数量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天数有225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99.56%;超过15%的天数有184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81.42%;超过20%的天数有86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38.05%。2019年11月20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1109086股,首次达到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5.1%;2020年3月9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94275364股,首次达到朗源股份总股本的20%以上。2020年5月29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数量达到最高,共计持有109488386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的23.26%。操纵期间,账户组日均持仓85468876股,已超过朗源股份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

  1.建仓期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共有73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52030460股,买入金额305466522.73元,累计卖出33384196股,卖出金额191567593.37元,净买入金额为113898929.36元。“朗源股份”股价由5.07元上涨至6.26元,涨幅23.47%。

  截至2020年1月13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6341064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6.22%,持股比例较期初持股比例增加6.2%。

  2.持续拉抬期

  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共有132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212759014股,买入金额1518784710元,累计卖出“朗源股份”186913542股,卖出金额1362057004元。

  持续拉抬期间,账户组共计申报买入“朗源股份”242094600股,其中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买入量占当日账户组申报买入量(以下简称拉抬申买占比)超过50%的交易日有106天,占比为80.30%;拉抬申买占比超过60%的交易日有96天,占比为72.73%;拉抬申买占比超过70%的交易日有75天,占比为56.82%。账户组申报买入下单16159笔,其中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下单13363笔,占比为82.70%;以“大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下单8740笔,占比为54.09%,申报价格大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价差最高为1.06元,最低为0.01元,平均高0.02元。

  持续拉抬期间,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朗源股份”212759014股,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12.88%。其中,账户组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买对应成交(以下简称拉抬申买成交)171926938股,占期间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成交量的80.81%。账户组拉抬申买成交占当日市场成交量(以下简称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10%的天数有68天,占比51.52%;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15%的天数有41天,占比31.06%;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20%的天数有19天,占比14.39%。2020年1月17日,账户组拉抬申买成交“朗源股份”2771300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占比最高,占比为33.26%。账户组在43个交易日内存在51次明显拉抬行为。

  持续拉抬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从6.47元上涨至7.74元,涨幅达19.63%。

  3.卖出期

  2020年8月3日至8月31日期间共有21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卖出“朗源股份”60089359股,金额535769144元,累计买入32966983股,金额295938451元,净卖出27122376股,金额239830693元。

  卖出期间,“朗源股份”股价由8.2元上涨至8.73元,涨幅6.46%。

  (二)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香港金管局宣布香港与深圳两地征信机构合作,成功试点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让香港银行取得南向传输的中小企内地业务相关的征信信息,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146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竞价对倒量合计85327448股,金额615888989.62元。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有15天,超过20%的交易日有4天,超过30%的有2天。

  (三)操纵结果

  操纵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上涨66.81%,较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14.77个百分点。

  账户组期初持有“朗源股份”47184800股,操纵期间共计买入336362457股(含大宗买入成交股数),共计卖出306613097股(含大宗卖出成交股数),期末持有“朗源股份”76934160股。截至2022年3月28日(发函日),账户组不再持有“朗源股份”。

  经测算,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